標準委決定對《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等擬立項強制性標準項目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0日。
無人機市場快速發展,中國市場迎來發展機遇,布局其中的步伐并不為其而停止。我國也開始了在無人機領域的探索,出臺相關政策、規劃給無人機的發展提供相應助力。
《民用無人機生產制造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提出,有利于研究制定民用無人機數字身份識別規則、技術方案,實現“一機一碼”,還可以引導企業通過加裝通信模塊、飛控軟件升級、預留接口或采用制定的統一傳輸協議等技術手段,將產品納入統一管控,實現民用無人機可識別、可監視、可管理。從而加快建設基于民用無人機身份識別和飛行狀態的級管控平臺,建立安全防護體系,維護安全、公共安全、飛行安全,促進民用無人機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標準規定了民用無人機的運行安全要求、整機安全要求、使用說明書要求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 本標準中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基本要求主要對無人機的標志、標識、產品合格證進行了規定;運行安全要求主要從對運行過程中遇到的風險進行限制的角度,規定了空域保持要求、身份識別要求、地理圍欄要求、感知與避讓要求、應急處置要求等。
整機安全要求和各分系統安全要求,主要從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三類,對無人機的空機重量、大起飛重量、大平飛速度、大飛行高度、沖擊振動、突出物、銳邊、防碰擦、防燃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另外,整機安全中的無線電抗干擾要求提出了無人機無線電發射功率、頻段、頻率應滿足規定的要求,不影響現有的通信安全,也不對操作者、附近相關人員造成電磁輻射傷害;整機安全中的使用說明書要求中規定必須要將無人機產品涉及安全相關的內容寫進使用說明書中,使操作者了解該型號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必要功能、性能、使用方法及應急操作等。
原標題:《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擬立項強制性標準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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